你的開發團隊製作 MVP需要多久時間? 半年、二周、 5天 ?
三種作法的比較表,你選擇哪一種呢?
前言
連續顧問了幾家公司,驚訝的發現,研發部門估算出來的MVP開發時間都要超過半年,讓人不經懷疑大家看過《精實創業》這本書嗎? 現在不是AI的時代嗎? 只是試一下市場的水溫,需要多少時間呢? 試著想想;當業務部門或是PO部門興沖沖地把想了很久的好主意,交給研發部門,想要「先做個 MVP 來測試市場」。
結果研發部門一估算,答案是:至少要 6 個月。
這讓業務同仁差點沒暈倒:「不是說好 MVP 嗎?怎麼跟半年產品沒兩樣?」
用影響 vs 努力矩陣分析MVP的位置
研發團隊眼中的「MVP」: 小而完整的產品
對研發來說,MVP(Minimum Viable Product,最小可行產品)不是實驗,而是「小型完整版」。所以他們會自然地考慮到系統的架構,便把一堆必備功能都加了進去:
登入機制
訊息加密
伺服器備份
API 安全性
維運監控
因為在他們的世界裡,「上線」才算成功。既然要上線,就要能跑穩、能維護,否則一出事就是研發的責任,而且事關績效馬虎不得。
這就好比有人請他們煮泡麵,他們覺得必須要:桌上擺好餐具、菜色要有營養、湯頭要調整鹹淡、最後還得加顆溫泉蛋。結果,原本三分鐘就可以搞定的泡麵,硬是搞成了三小時的全餐。
《精實創業》眼中的 MVP:驗證假設的實驗
Eric Ries 在 2011 年出版的《精實創業》(The Lean Startup)[註 1.] 中強調:MVP 的核心不是產品,而是 學習。
“A minimum viable product (MVP) is that version of a new product which allows a team to collect the maximum amount of validated learning about customers with the least effort.” [1]
它可以是:
一個紙上原型(prototype)
一個假按鈕(背後全人工處理,Wizard of Oz test)
或者,只做單向傳訊功能,先觀察用戶有沒有興趣
換句話說,故事不在長短;是否精彩才是重點,泡麵 MVP 只需要:泡好麵,吃一口,看味道行不行。至於配菜、雞蛋、擺盤,等確定這碗麵受歡迎再說不遲。
誰說;學習沒有績效,有記錄、有回饋,數據都有了績效自然就有了。
常見誤解:拿 MVP 用來驗證系統架構?
在很多研發團隊裡,當聽到「做 MVP」時,RD 的第一直覺是:「那就先把系統架構做好,因為以後一定要撐得住。」
這種想法其實很合理,因為:
工程習慣:工程師受訓的思維是「設計穩固的系統」,自然會想先把基礎打好。
責任壓力:一旦 MVP 後來要擴充,他們怕被指責「當初架構沒設計好」。
定義模糊:在研發眼中,MVP 常常被誤解成「第一個能跑的產品」,於是就必須有完整架構。
然而,這正好偏離了 MVP 的本質。當然績效也是一個考量,實驗不成功就沒有績效了,這是錯誤的觀念,主管應該設法讓團隊知道,績效應該包含學到東西了也該算進來(這正是Devops 所主張的快速失敗 fail fast,註3.)。
架構驗證 ≠ 市場驗證
架構驗證:回答「系統能不能做」,例如能否撐住 10 萬人同時上線。
市場驗證:回答「做了有沒有人要」,例如是否有 30% 使用者願意點擊功能。
MVP 的重點是 市場驗證,而不是 架構驗證。如果一開始就拉高規格去驗證架構,等於花半年蓋了一個「沒有人確定要不要住」的高樓。
如何避免這個誤解?
先定義成功指標:在 Kick-off 階段明確說明:這次 MVP 的目標是「學到市場數據」,而不是「建出穩定架構」。
拆分工作:架構驗證可以獨立成為「技術 Spike」或 PoC(Proof of Concept),不要混在 MVP 裡。
設計衝刺助力:透過 Google 設計衝刺 [註 2.],用五天就能做一個粗糙原型,讓 RD 看到「我們現在不是在建系統,而是在試市場」。
MVP 是用來問『有沒有人要』,不是問『系統撐不撐得住』。
Google 的設計衝刺
Google 設計衝刺:五天就能看到成果
除了《精實創業》,另一個廣為人知的快速驗證方法是 Google 設計衝刺(Design Sprint)。
由 Google Ventures 團隊的 Jake Knapp 在 2016 年出版《Sprint: How to Solve Big Problems and Test New Ideas in Just Five Days》[2] 提出,目標是讓團隊在 五天之內,就能把一個想法從概念變成可以測試的雛型(Prototype)。
流程分成五天:
Understand(理解):星期一,釐清挑戰、對齊目標。
Sketch(構想):星期二,大家繪製解法草圖。
Decide(決策):星期三,投票選出最佳解法,形成原型方案。
Prototype(原型):星期四,做出可以測試的簡單原型。
Test(測試):星期五,邀請真實用戶試用並回饋。
設計衝刺不是要做完整產品,而是 在一週內聚焦驗證核心假設。這樣能避免長達數月的開發後才發現方向錯誤。
“The sprint gives teams a superpower: the ability to fast-forward into the future to see their finished product and customer reactions, before making any expensive commitments.” [2]
小結
開發部門要知道,MVP 不是「最小產品」,而是「最小學習」。
精實創業(2011, Eric Ries)[1]:是提供「持續驗證假設」的心法。
Google 設計衝刺(2016, Jake Knapp)[2]:提供「一週完成驗證」的流程。
當研發說 MVP 需要半年,其實不是因為懶惰,而是因為組織文化與定義不清,導致研發傾向把 MVP 當成「小而完整的產品」或「架構驗證」。唯有重新建立「快速實驗、失敗也有價值」的文化(註3.),MVP 才能真正落地,回到本質:最小學習、快速驗證。
所以下次當有人說要做 MVP,不妨先問一句:「我們是要煮三分鐘泡麵?還是要準備一桌全餐?」
註解
[1] 《精實創業》(The Lean Startup, 2011, Eric Ries)
MVP 定義:“A minimum viable product (MVP) is that version of a new product which allows a team to collect the maximum amount of validated learning about customers with the least effort.”
精神:以最小成本、最短時間,驗證市場或使用者假設,強調 Build–Measure–Learn 循環。
[2] 《Sprint: How to Solve Big Problems and Test New Ideas in Just Five Days》(2016, Jake Knapp 與 Google Ventures 團隊)
Sprint 定義:“The sprint gives teams a superpower: the ability to fast-forward into the future to see their finished product and customer reactions, before making any expensive commitments.”
精神:用五天流程(Understand–Sketch–Decide–Prototype–Test)快速聚焦核心假設,得到用戶回饋。
Google Design Sprint 的起源,確實和 高風險、高金額的創投案 有關。
Jake Knapp 在 2009 年進入 Google Ventures(GV)後,開始將自己在 Google(Gmail、Google Hangouts 專案)累積的產品開發方法系統化。
Google Ventures 當時的任務,是幫助 GV 投資的 新創公司(一張支票動輒幾百萬、上千萬美金)盡快找到產品方向。
傳統流程是:投資後 → 團隊花 6–12 個月開發 → 才知道市場要不要。這對創投來說風險極高。
Knapp 設計了 Sprint,把時間壓縮到 五天,讓新創在「花大錢開發前」就能先看到用戶反應。
所以可以說:✅ 是的,設計衝刺 (Design Sprint) 確是 Google Ventures 用來「驗證數百萬到上千萬美金級別投資案方向」的方法論。
[3] DevOps 三步工作法
1️⃣ 流動原則(The First Way: Flow)
目標:加速從開發到營運的價值流動。
作法:
打通從需求 → 開發 → 測試 → 部署 → 營運的端到端流程。
消除瓶頸與浪費,縮短交付時間(Lead Time)。
強調自動化(CI/CD)、小批次交付、可視化工作流程。
2️⃣ 回饋原則(The Second Way: Feedback)
目標:建立快速、持續的回饋機制。
作法:
讓問題能盡早被發現並修正(Shift Left)。
建立監控、測試、使用者回饋系統,確保資訊能回流到開發。
鼓勵跨部門合作,形成透明、正向的回饋文化。
3️⃣ 持續學習與實驗(The Third Way: Continual Learning and Experimentation)
投資於員工學習,讓團隊不斷進化。
目標:打造持續改進與創新的文化。
作法:鼓勵小規模實驗與創新,不懼怕失敗。重視知識分享、導入「事後檢討(Blameless Postmortem)」文化。
>> 「快速失敗」(Fail Fast) 在 DevOps 三步工作法 裡是 第二步與第三步的交集。
分享此文:
分享到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分享到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喜歡 正在載入...
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