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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中山市“自然·生命·和谐”摄影比赛活动的通知 ... ... ...

2015-10-28 19:43| 发布者: zsphoto| 查看: 1432| 评论: 0

摘要:   生命是自然的奇迹,人类应该尊重生命,敬畏自然,与大自然和谐共处。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以文化为引领的自然和谐、社会和谐、香山人文和谐及家庭和谐的构建,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助力,拟举办2015年中山市“自然·生命·和谐”摄影比赛活动,具体通知如下:一、组织框架  (一)主办单位:中山商报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二)承办单位:辽阳市摄影家协会二、组委会  (一)主 ...
  生命是自然的奇迹,人类应该尊重生命,敬畏自然,与大自然和谐共处。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以文化为引领的自然和谐、社会和谐、香山人文和谐及家庭和谐的构建,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助力,拟举办2015年中山市“自然·生命·和谐”摄影比赛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框架
  (一)主办单位:中山商报
          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二)承办单位:辽阳市摄影家协会
二、组委会
  (一)主 任:赵亮
  (二)副主任:麦倩芳  肖都好
  (三)成 员:张鉴来  张燕飞
三、活动主题及内容
  大自然在自我演变中造就了生命,使世界万物丛生,鸟语花香。所有的生命感激大自然的恩惠,用自然赐予的智慧和力量不断延续着新生命的诞生。生命是自然的奇迹,人类应该尊重生命,敬畏自然,与大自然和谐共处,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为促进中山和谐文化的发展及和谐家庭的发展,特举办此次“自然·生命·和谐”摄影比赛。
四、活动对象
  全市摄影爱好者
五、赛制规则:
  (一)征稿细则
    1.参赛作品必须围绕“自然·生命·和谐”主题进行拍摄,体现自然与生命的和谐,人类与家庭的和谐发展。
    2.参展作品务求真实,照片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谢绝投稿。
  (二)投稿细则:
    1.参赛作品不得装裱,必须在照片背后注明作者、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作品说明、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凡是缺少信息者不得参赛)。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所有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着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已发表和已在市级及市级以上赛事中获奖的作品不在参赛之列。否则予以取消资格、收回奖金、停赛两年。
    4.此次摄影展览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5.落选的摄影作品,于评选结束后一个月内自行到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领回,逾期不退。
    6.二等奖(含)以上获奖者不重复获二等以上奖项。
    7.主办单位享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参加比赛者,视同承认并遵守本比赛章程。
(三)作品提交方式
    1.彩色、黑白照片均可。作品规格统一为8R(方形作品边长为20cm;长宽比超2:1的作品,长边可达30cm或者面积不大于0.05平方的图片)。组照作品请每幅放成8R,并用胶贴纸连接好; JPG文件不少于3M,投稿时必须附上数码文件光盘或将电子文件发至承办方邮箱中。
    2.参赛作品请送至“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地  址:东区竹苑新村文竹街3号
      邮  编:528400
      联系人:彭小姐
      电  话:88368206  13715551668
      邮  箱:29931080@qq.com
    3.截稿时间:2015年11月30日
六、奖项设置:
  由主办及承办方负责参赛作品评选工作,本次活动选出的66幅作品将举办展览展出,部分作品在中山商报选登;获特等奖、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将在市妇儿中心网站全部登出;所有获奖者将获获奖证书及奖金。
  特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一等奖5名:奖金2000元/名;
  二等奖5名:奖金1000元/名;
  三等奖10名,奖金500元/名;
  优秀奖45名,奖金200元/名。
中山商报     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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