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弘扬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主旋律,推动我市民族宗教事业迈上新台阶,经研究拟面向全市开展以“团结进步,和平宽容”为主题的摄影比赛。为保证比赛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协办单位: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市佛教协会、市基督教两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道教协会 承办单位:市摄影家协会、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 二、比赛主题 团结进步,和平宽容 三、作品题材 参赛作品须围绕中山并体现以下题材: (一)党和政府对我市少数民族群众及宗教界的关怀。 (二)展现我市不同民族成员之间互敬互爱、和平共融、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展现我市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取得的成绩。 (三)弘扬我市各界民族群众尊老爱幼、崇文重教、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展示我市宗教界爱国爱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坚持中国化方向的举措。 (四)突出我市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教育、文化的援助;展现我市宗教界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和对外友好交往活动。 (五)展现我市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的精彩瞬间和宗教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服务社会、回报社会、促进和谐的时代风采。 四、作品要求 比赛以摄影作品配合文字的平面展示为主,作品要将摄影艺术与城市民族工作结合起来,融政策性、艺术性为一体。 (一)内容要求 1、主题鲜明、画面生动。作品内容与城市民族工作相对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创新性,多角度反映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的成果。具体内容可包括重要会议的现场照片、主题工作和重大活动现场照片、民族特色活动和民族工作照片,人物特写或群众性活动场面均可。 2、真实自然、形象美观。图片画质清晰、光线充足、人物完整且神态自然,既可全景式图片,也可精彩活动瞬间,体现全民参与,富有一定感染力和美观性。 3、提供的作品,必须为本人创作拍摄,严禁盗用,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着作权。以人物为题材的作品需获得肖像权人的许可,组织方不承担因参与者提供的图片所导致产生的肖像权、名誉权、着作权等纠纷的法律责任. 4.所有参赛作品,主办单位不做退还,请参赛者自备底稿,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入选作品拥有用于公益宣传的使用权。 (二)格式要求 1、征集作品一律为JPEG或TIFF的电子版格式,不得进行电脑合成处理,但可运用绘图软件进行尺寸、对比、色彩的调整,技巧形象地表现主题。 2、凡交作品文件名请按“作者姓名+作品标题+联系电话”格式命名,如:张三-《作品题目》-138xxxxxxxx ,否则恕不评选。(TIF文件不小于20M,JPG文件不小于3M),可再另附上100字以内对照片补充描述的文字。 3、报送作品单幅数量不限,组照每组4-8幅,并结合作品配有简短文字说明(不超过100字)。 五、作品评选 委托市摄影家协会组织比赛评委会对摄影作品进行评选,于九月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期间进行公开展示和表彰奖励。 六、报名办法和程序 本次比赛类型是公开赛,不分年龄组和专业组,所有在中山生活、工作、学习且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民(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均可报名参加。请各镇区统侨办、市民促会、市各宗教团体广泛发动辖区居民、会员、宗教教职人士及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参赛作品于8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统一报送到承办单位专用邮箱:371926796@qq.com,邮件主题注明《“团结进步,和平宽容”摄影比赛参赛稿件》。 七、评选与奖励 (一)评选:8月中下旬组织有关专家评审,获奖作品将联系在市民宗局网站和市主流媒体上刊登,并推荐参加上级同类型比赛。 (二)奖励: 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入选奖30名。奖励标准: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优秀奖200元,入选奖100元。 (联系人:彭德刚 电话:88877126 传真:88235289) 辽阳市摄影家协会联系人:高生 88823120 中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