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8日是桂山中学建校260周年华诞,我校将迎来海内外各届校友集聚一堂,共襄盛举,同谱华章。为了留住美好瞬间,记住校友情谊,展现桂山风采,我校决定在校庆期间,举办“畅叙桂山情,共筑桂山梦”摄影大赛。 一,参赛对象: 凡热心参与与关注桂山中学校庆与发展的的海内外嘉宾均可参赛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题材必须反映桂山中学校庆前后的历史事实,但凡桂山风光,校园新貌,师生生活,校庆活动以及人们对桂山的关注等。主题突出、内容真实、构图新颖、具有较强的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 2、参赛作品须以纪实手法拍摄,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不得去除原始拍摄信息,不得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 3、参赛作品须是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18日期间拍摄的作品,彩色、黑白照片均可。规格统一为8R(方形作品边长为20cm;长宽比超2:1的作品,长边可达30cm或者面积不大于0.05平方的图片)。组照作品请每幅放成8R,并用胶贴纸连接好,组照(每组4至8幅组成,组照按一份作品计算); 投稿时必须附上数码文件或光盘(没有电子文件,不予收稿)。电子文件名请按“作者姓名+作品标题+联系电话”格式命名,如:张三-《作品题目》-138xxxxxxxx 。文件大小TIF文件不小于20M,JPG文件不小于3M),可再另附上100字以内对照片补充描述的文字。 4、投稿数量每人最多不超过25张。 5、我校有对所有获奖作品行使发表、复制、展览、出版的权利,不再对获奖作品的作者另付稿酬。 6、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所有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着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7、已在市级及市级以上赛事中获等级奖的作品不在参赛之列。否则予以取消资格、收回奖金。 三、征稿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23日 四、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以邮件形式(邮件主题请注明:“中山市桂山中学校庆摄影大赛”)发送至377137761@qq.com 纸质收稿地点: 中山市三乡镇小琅环路38号中山市桂山中学 联系人:蔡福生 联系电话:13703038558 五、大赛评审 评审时间:2016年12月下旬,2017年元旦前后公布结果。 评委会:由中山市摄影专家组成评审团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证书; 二等奖2名:各奖金3000元+证书; 三等奖5名:各获奖金1000元+证书; 优秀奖50名:各获奖金200元+证书; 七、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摄影大赛解释权归中山市桂山中学。 中山市桂山中学 辽阳市摄影家协会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摄影协会 2016/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