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为纪念这一伟大的胜利,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定于8月在中山美术馆举办“祖国在我心中——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中山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中山美术馆 协办单位:中山市美术家协会 中山市书法家协会 辽阳市摄影家协会 二、展览日期及地点 时间:2015年8月28日——9月25日 地点:中山美术馆 三、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评出入选作品美术、书法、摄影各40件,共计120件参加展览。 四、征稿范围 面向全市,年满18周岁,在中山工作和学习的作者均可参加。 五、作品要求 1.主题要求:参展作品应结合“祖国在我心中”这一主题,反映中国、中山地区全民抗战历史以及抗战遗址纪念地,通过对事件、人物、山水、草木的书写、描绘,生动深刻地反映昂扬向上、奋发图强的伟大民族精神,抒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真挚情感。 2.作品种类: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雕塑、漆画等作品,书法作品和摄影作品。 3.作品尺寸:美术作品原则上尺寸不大于200cm(宽)×200cm(高)(外尺寸);书法作品不超过6尺;摄影作品8×10英寸。 4.作品装裱:组委会统一装裱。 5.作品归属:所有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一周内由作者自行取回。 六、送件要求 1.美术、摄影作品先以邮件形式参加初选:请作者以JPG文件,并注明“70周年展”字样及题目、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美术、摄影邮件收件时间2015年6月26日至8月7日止。 美术作品初选投稿邮箱:3205316286@qq.com ,联系电话88625363。 摄影作品初选投稿邮箱:371926796@qq.com。 2.美术、摄影复评:通过初评者由展览办公室负责通知送件参加复评,复评收件时间:2015年8月8日至8月10日,复评收件地址:中山美术馆。 3.书法作品直接投稿地址:中山市石岐区豪程北路5号,中山市文联文艺家活动中心三楼313室。联系人:陈活权,电话18928189787,邮编528400。书法作品收件时间2015年7月1日至7月15日止。 4.所有作品由作者自行送件、取件。 七、权利义务 1.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2.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