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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朗杯”广东省第26届摄影展览征稿启事

2015-7-29 16:18| 发布者: zsphoto| 查看: 1251| 评论: 0

摘要:   广东省摄影展览创办于1959年(原称:广东省摄影艺术展览),是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史最悠久、规格最高、影响最大、参与人数最多的全省性摄影展览,创办以来,为我省培育和发现了一批又一批摄影人才。为使该项展览持续开展,推动我省摄影艺术大繁荣、大发展,特与东莞市大朗镇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举办并冠名为“大朗杯”广东省第26届摄影展览。诚望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扎根人民、深入生活,创新观念,多出精品,踊跃投 ...
  广东省摄影展览创办于1959年(原称:广东省摄影艺术展览),是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史最悠久、规格最高、影响最大、参与人数最多的全省性摄影展览,创办以来,为我省培育和发现了一批又一批摄影人才。为使该项展览持续开展,推动我省摄影艺术大繁荣、大发展,特与东莞市大朗镇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举办并冠名为“大朗杯”广东省第26届摄影展览。诚望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扎根人民、深入生活,创新观念,多出精品,踊跃投稿,为实现摄影人的梦想,圆中国梦而共同努力!

一、展览宗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更多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和探索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共同推动我省摄影艺术大繁荣、大发展。

二、征稿细则:

  (一)凡在广东省内工作、生活以及旅居海外的广东籍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摄影作品。

  (二)展览分设纪录摄影、艺术摄影、商业摄影、手机摄影、多媒体五大类以及青年组,另设立摄影专题创作优秀奖和本土摄影奖。

  (三)作品题材、体裁不限,彩色、黑白照片均可,要求内容健康向上,提倡具有新意的作品,并须是在2012年2月——2016年2月期间创作的近期照片。曾入选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和广东省摄影展览的摄影作品谢绝参加,一经发现取消其获奖入选资格。

  (四)投稿作品均应提交纸质照片。规格尺寸(适用于单幅、组照,包含白边):长方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宽幅等非常规比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单幅作品的标题、图片说明可置于作品下方留白处,作者姓名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

  多媒体类作品每件片长不超过5分钟,作品须以DVD数据光盘(通过计算机相关软件播放展示)的形式投稿,请采用Windows系统兼容的方式刻录,一律采用MPEG4格式(H?264编码,文件后缀名为.MP4),作品画幅尺寸不低于标准清晰度水平(720X576)。文件命使用作品姓名:详细注明相关资料(作者姓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命名:作者名+作品名,作品名请勿使用符号,例如:马龙-山村趣事。

  (五)参展人员依据不同情况选择投稿类别。同一作者可选送多种类(组)别,每类(组)作品最多可送8件(每幅/组作品为“一件”),也可以单类作品送32件。但同一作品不得重复选送不同的类(组)别。多媒体类每人限送2件。即:一般作者可送纪录摄影、艺术摄影、商业摄影、手机摄影4类共32件,青年组作者可送5类(组)共40件。不同类别的参评作品请一定在登记表上注明参加类别。

  (六)纪录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12幅,艺术、商业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6幅。组照作品应按照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横、竖幅作品同组时,一律按横版排列。组照作品的标题、文字说明按顺序统一打印在相同规格的纸张上,并置于组照作品首页;单幅作品的标题、图片说明可置于作品下方留白处。作者姓名一律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

  (七)每位作者须填写“作品登记表1”和“作品登记表2”。“作品登记表2”贴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题目,简要文字说明,参加类别,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作品登记表1”连同作品一起送交(登记表复印有效)。

  (八)参评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拍摄完成(包括创意作品的素材,多媒体作品如在创作中使用了他人影像素材必须注明所用何人、何作品及授权情况等信息,使用的所有素材的版权、着作权及肖像权由报送方自负。)作品均不得以第二人称的名义投稿,也不能委托本会工作人员投稿。

  (九)所有参展作品的着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十)所有来稿在邮寄途中及因其他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所有参赛照片一律不退稿。

  (十二)为维护新闻纪实类作品的真实性和获奖入选作品的着作权等,本届展览全部获奖入选作品在协会网实行网上公示。

三、投稿方式:

  (一)纪录摄影、艺术摄影、商业摄影三大类以及青年组只收纸质照片。

  (二)多媒体类作品投稿以光盘形式寄或送。

  (三)手机摄影类于2015年10月起开始收稿,截稿时间与大赛截稿时间相同,通过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平台“广东省摄影家协会赛事投稿系统”根据提示注册账号资料并登陆系统,根据页面提示选择你要参加的赛事并上传作品。

四、作品分类及奖项设置:

  本届展览拟入选作品约356件,其中等级奖作品共81件。

  纪录摄影类:金奖5件,银奖10件,铜奖15件,入选100件,计130件。

  艺术摄影类:金奖5件,银奖10件,铜奖15件,入选100件,计130件。

  商业摄影类:金奖1件,银奖2件,铜奖3件,入选20件,计26件。

  手机摄影类:金奖1件,银奖2件,铜奖3件,入选20件,计26件。

  多媒体类:金奖1件,银奖1件,铜奖1件,入选10件, 计13件。

  青年组:金奖1件,银奖2件,铜奖3件,入选20件,计26件。

  摄影专题创作优秀奖:5件。

  本土摄影奖:若干件

五、纪录摄影、艺术摄影、商业摄影、手机摄影、多媒体创作类以及青年组、摄影专题创作优秀奖和本土摄影奖释义:

(一)纪录摄影:

  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生态环境及民俗风情等各类 题材的摄影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纪录类摄影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200字以内,必须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

(二)艺术摄影:

  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如有需要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可有拍摄时间、地点等不超过100字的简要说明。

(三)商业摄影:

  商业摄影是指以推介某种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的摄影作品,包括但不局限于商品广告、人像、时装展现、城市建筑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

(四)多媒体:

  多媒体指将静态影像与动态影像结合,并配以音频、特效等多种视听艺术手段而创作的影视作品。该类别评审注重创新性、艺术性、社会性,并鼓励探索新的视听作品。

(五)手机摄影:

  以“我的身边事”为主题,记录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人和事,包括生活、工作、家庭、民俗、宗祠、农耕、乡愁等风土人情、人文文化,具体要求:

  1.来稿作品必须使用手机拍摄,其他摄影器材拍摄的作品一律不得作为本类别参赛作品投稿;

  2.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翻拍;

  3.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图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或删减画面元素的图片、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须保留手机拍摄原始参数信息,以便调用,若作者无法提供原稿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评奖资格。

(六)青年组:

  凡投送本组的参展者,年龄须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002年2月出生者。作者须在作品登记表中注明出生年月,同时提供本人户口本证/身份证复印件。本组作者只限年龄,对参展作品不限类别。

(七)摄影专题创作优秀奖:

  摄影专题创作是我省摄影创作中比较薄弱的环节,为鼓励摄影专题创作的优秀作品,特别设立摄影专题创作优秀奖。该奖将由各类别评审小组从获奖的组照中推荐产生。

(八)本土摄影奖:

  本土摄影奖是为了鼓励摄影家发掘本土摄影题材和推动本土摄影题材创作而设立的奖项,凡在纪录类、艺术类和青年组以本土题材创作的获奖(铜牌以上)作品将同时获得该奖项。本土题材是指作品内容反映的人、物、事等题材必须是在广东境内发生的,照片一定要带有能够反映广东特色的标记;投稿时要同时注明参与“本土摄影奖”参评,注明拍摄地点和时间,并保证照片是在广东本土拍摄;违者取消该获奖资格。

六、参加费用:

  参加本届展览需交纳评审费。每类作品收费: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会员15元/类(送稿时必需提供会员证复印件),非会员30元/类。广东省摄影家协会高级会士、会士、在校学生(送稿时必需提供高级会士、会士、在校学生证复印件)免参加费。

  参加费请汇入广东省摄影家协会指定银行账户,也可以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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